车厢的一侧穿进去,然后穿过另外一侧的车厢,最后飞到路边的树丛上面。
咔嚓……
子弹钻进了树干里面,从外面看过去,只有一个烧焦了的圆洞。
如果目标在驾驶室的话,这一枪就可能把他给解决了。
当然,解决了的还有司机。
他知道目标不在驾驶室。因为他亲眼看到他坐进了后座。
他之所以第一枪打在前侧,为的就是把司机杀掉,避免司机在目标人物的控制下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譬如开车逃跑。
他要让目标人物失去交通工具。
没有车的人,他还怎么躲避自己子弹的射击?
砰……
没有间隔的,他再次开枪,枪口射出了第二颗子弹。
这一颗子弹的攻击目标是后车厢,也就是出租车拉客的位置。
和前面一样,从一侧车门钻进去,从另外一侧车门跑出来。
他的射击角度是很有艺术性的,呈一个倾斜的夹角。也就是说,无论目标人物是趴在座椅上还是缩在座椅下面,都难以躲避他的子弹攻击。
两枪下去后,他有瞬间的停顿。
他在倾听,他在等待。
如果目标人物中枪的话,或多或少都要发出一些细碎的声音。譬如他的手臂中枪大腿被子弹打穿,都有可能会做出一些翻身或者堵住伤口的动作……
只要有任何声音出现,他就能够确定目标人物的位置。
然后,等待他的将是新一轮的狂风骤雨般的打击。
一秒,两秒,三秒……
别克车上面的杀手脸色动容。
“不好。他们没有在车上。”他在心里喊道。
“他们是什么时候下车的?”他一直在后面盯着,车子停下来之后就没有见过他们打开车门。他突然间想到了一种可能性。“他们应该在车子滑动的过程中就已经跳下车了。”
可是,就算目标人物跳车,难道他还带着出租车司机一起跳车?
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他会做出这样伟大的行为?让一个出租车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己引开,这是多么明智的选择……他竟然没有这么做?
这和资料上他“无所不用其极”的评语相差甚远。
砰……
砰……
砰……
杀手连开三枪。
这三枪全部都打在出租车的车厢上面。
目标人物虽然不在车里,但是并不代表着他不会躲在出租车的四周。他要以出租车为核心,把所有可能存在的危险都给解决掉。
哐……
他推开别克车的车门,提着手里的枪跳下车。
他身材高大,身上穿着一条老式的长款风衣,脑袋上戴着一顶黑色的绅士帽。
下身是一条黑色的皮裤,脚上瞪着一双老旧看上去落满灰尘的军靴。
他的脸纵横交错着深深浅浅的伤痕,这些伤痕是勋章,也是耻辱。最让人记忆深刻的是,他只有一只眼睛。
另外一只眼眶空洞洞的,里面只有萎缩的肌肉和看起来让人恶心的疤痕。
这只眼睛是被人用手给掏出来捏碎了,他没有学他的那些同行赶时髦装上一只假眼,甚至都没有学加勒比海盗那般戴上一块黑色的眼罩去勾引大姑娘小媳妇。
他就那么赤裸裸的把它裸露在人前,完全没有遮丑的意思。
他是一名杀手。他叫独眼。
第六百六十二章 爱你爱到杀死你!
独眼以前叫做毒眼。
后来,他在一次任务中看走了眼,原本在他心目中只是小绵羊一般的目标竟然爆发出非常恐怖的战斗力,甚至毁掉了他一只眼睛。
于是,他便成了今天的独眼。
独眼是别人给他取的名字。他并不喜欢。
独眼用的是“死神”手枪,这种枪经过枪械专家修改过,穿透力远胜于市面上的一些枪械。死在这把枪上面的猎物不计其数。
他喜欢枪。
他觉得自己开枪的姿势很帅。
他先用“死神”把出租车四周进行“清场”,然后,他的身体快速的挪动过去,出租车便成了他成了他用来防身的寨堡。
在他眼里随时可以打成筛子的出租车,如果对手没有足够的火力支援的话,恐怕是很难和他抗衡的。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现代战争打的就是高科技的原因。
杀手也是。
他的身体趴在车厢厢顶,高大的身材压在出租车上面,还露出大半截的脑袋。
他那双独眼闪发出犀利的光芒,眼睛死死地盯着和公路一沟之隔的树林。
他怀疑,目标人物和那个出租车司机就逃进了这片树林里。
他心里有些犹豫。
这里是荒凉的郊区,树林的占地面积极广。这给他的追杀创造了难度。
但是,务必将其格杀又是他接受到的任务。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独眼在心里默诵着这首诗来给自己打气。
效果很明显。他心里立即涌现出必胜的信心以及将对手碾死的豪情。
于是,他的身形一跃,人便从出租车车顶跳了过去,横跨沟渠,朝着前面幽深漆黑的树林冲了过去。
可是,他的身形刚刚跳起,就感觉到了一线杀机。
是的。杀机。
这种东西在普通人眼里就是扯淡,可是,在他们这些身经百战的杀手心里,却是救命灵符。
目标人物在沟渠里面。
就在他的眼前。
这个时候,他的身体高高的跃起,正准备横跨这个小小的沟渠。
也就是说,他把自己的下半身完全交给了那个家伙。
如果他是个普通人的话,这对独眼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可是,他接收到的资料上,对方是一个实力不弱的年轻小子。
实力不弱。
这个评语是杀手组织给出来的。而能够让一群杀手觉得这家伙实力不弱,那就证明他非常的强大。
所以,独眼不敢有任何的轻敌。
现在退不得,也下不去。
他的身体仍然做着飞跃横沟的动作,但是手里握枪的枪口却已经瞄准下方准备射击。
哗啦……
片片乱石飞跃而起,朝着他的身体砸了过来。
于此同时,一道黑色的身影突然间立起,从躺倒到站起在只是眨眼的功夫,电光火石间完成。
没有任何停滞,那道黑影已经手持利刃朝着他的后心捅了过去。
动如脱兔。
小说家经常用这样的句子来形容一个人的速度极快。可是,对独眼来说,身后这个家伙的动作何止是脱兔?什么样的兔子能够比他还快能够做出比他更加灵活的动作出来?
哐……
他开枪射击,枪筒里面最后一颗子弹打出去。
嗖……
人影忽闪。犹如鬼魅。
子弹打在地上的石头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音。
独眼知道,这一枪落空了。
然后,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后背被什么东西给黏住。
那物体很轻,像是一只逆风飞翔的风筝。
不。不是风筝。
这里怎么可能会有风筝?
而且,风筝怎么可能懂得呼吸会有心跳?
那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
此时,唐重的身体就紧贴在独眼的身后。
独眼飞翔,他的身体也在飞翔。
独眼前冲,他的身体也在前冲。
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方向,甚至就连使用的力度都互相吻合。所以,独眼几乎都感觉不到